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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铁道部等部门采取措施稳定玉树灾后重建建材供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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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援玉树重建,节约重建成本,确保建材供应,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信部、铁道部等部门进行协调并下发通知,要求稳定玉树灾后重建建材供应价格。
    通知强调了已商定的供应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的定价原则,即当市场价低于成本的时候,供货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当市场价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价供货。同时政府鼓励企业以更加优惠的价格给玉树灾区供货。青海省政府可视各供货企业供货进度和价格情况,按照有利于节约重建成本的原则,适当调整各供货企业的供货量。为加强合同的执行监管,通知还要求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与本省定点供应建材企业建立固定联系,按周、按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报送本地供应玉树重建建材供货企业的实际供货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网站上定期发布相关企业实际供货价格与全国同型号的钢材、水泥、木材价格,以便让社会和媒体监督企业是否按照合理定价的原则履行合同,调动企业履行合同的积极性。
    由于运输距离远,供应玉树的建材运输成本较高。根据四川汶川灾后重建经验,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运输物流成本是降低重建成本的关键。为此,通知指出,要减少运输中间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对于十五家企业按合同供应的玉树重建建材,各铁路局要保证随到随运,快速组织运输。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重建物资运输环节收费的监督检查,采取易于操作的办法,对于定点供应建材企业按协议通过公路运输供应玉树灾后重建建材的,一律免收道路通行费。
    通知要求相关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密切关注本地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增加相关人力、物力配置,加大监测频次,遇有异常波动应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必要时可按程序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通知还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对重建建材生产、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保持建材价格的稳定。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与青海省相关部门和本地供货企业的联系,严厉打击违反合同规定私自涨价、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重建建材生产运输乱收费等行为。对于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为做好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信部、铁道部专门召开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供应价格协调会。青海省人民政府,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河南等省(区)发展改革、价格、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定点供应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的十五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有关部门和绝大多数企业表示,将全力以赴做好支援玉树灾区建材供应工作。目前对重建建材的报价,都低于市场价格,多为成本价甚至在成本价基础上再给予一定优惠。今后也将本着保本、零利润的原则,以成本价或者低于出厂价一定幅度的价格水平供应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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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财经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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