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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省组织申报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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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效提升新型消费增长,推动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开始申报。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即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消费、物流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领域的服务业项目;研发设计创意、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建设服务和服务业标准化、节能环保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养老、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示范融合项目;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和服务业集聚区综合性服务平台;与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及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主要任务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项目;服务创新项目、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和服务业新兴业态;省政府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服务业发展项目;服务业前期项目。

  资金支持方式为后补助、股权投资、无偿补助三种。后补助,即项目审定后,项目业主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后补助资金。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服务业集聚区综合性服务平台、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30%,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股权投资,即项目审定后,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对项目支持,股权投资资金以国有法人股形式投入,投入方式以优先股为主,参股方式为阶段性参股,参股期限一般为3年。项目支持额度由省发改委确定。

  无偿补助,即对服务业发展有关重大政策研究等项目,予以适当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在青海省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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