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办事指南 >> 工商局 >> 正文
 
省工商局推行《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为了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二手车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省工商局从本月起在全省二手车市场推行《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该示范合同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合同文本对车辆基本情况,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都做了明确规定,尽量减少和避免交易纠纷的发生。(作者:卢海)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青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下一篇:没有了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