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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地税深化“联合办税”业务范围首笔代开增值税发票附征税款已征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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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国、地税在四方区试行国、地税联合办税新模式以来,有效整合了涉税资源,优化了纳税服务水平。日前,该模式在业务办理范围上又实现了新突破,3月11日,青岛市首笔无证户、临商户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款共计31.71元,在四方国税局“地税业务受理窗口”实时申报入库。
  受多种因素制约,长期以来地税部门对无证户、临商户代开增值税发票附加税款的征收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纳税人只需缴纳增值税税款便可取得增值税发票,造成地方税收的流失。四方分局在试行“联合办税”的过程中,把无证户、临商户代开增值税发票附加税款的征收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与四方国税局协商制订解决方案。为确保代开增值税发票附征税款实时入库,四方国税局修改了代开发票相关流程,无证户、临商户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先在“地税业务受理窗口”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等附加税款,凭完税凭证才能在国税窗口开具增值税发票。现在,纳税人在国税办税服务厅就可以同时完成国、地税税款的缴纳,取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此举不仅意味着地税部门税收监管能力实现了新提高,堵塞了征管漏洞,保证税款的应收尽收,同时也体现出了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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