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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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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制改革的任务:我国下一步的税制改革应当继续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政府收入制度入手,通过合理调整宏观税负,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各个税种,加强宏观调控,强化税收管理等一系列重大措施,把税制建设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逐步建立、健全一套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符合国际惯例的税收制度,以更好地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优惠的改革方向:综观我国的税法,税收优惠主要用于鼓励农、林、牧、渔、水利等行业的发展,鼓励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体育等事业的进步,体现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扶持社会福利事业,鼓励发展第三产业,鼓励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鼓励商品出口,吸引外商投资,搞好经济特区。
    我国的税收优惠将要进行以下调整:
1、实行国民待遇原则,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
2、科学制订鼓励内外资企业国产化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国产设备和国内配件,按照国产化率的高低制订税收优惠政策。
3、继续实行鼓励出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4、继续发挥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对两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取消。
5、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投资企业,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除给予适当减免税外,还可采取加速折旧、允许抵扣资本购进项目所含增值税税款等优惠措施。对于技术转让和科技成果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予以免税或减税。
6、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逐步降低关税总体税负。
7、继续向农业投资,对于投资农业,且期限较长的,应予以减税或免税,对于开垦荒山、荒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予以一定时间的免税期。
8、鼓励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9、对税收优惠应采用税式支出管理办法,每年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的需要,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并对每项税收优惠的效果进行评估,对没有效果和没有达到目的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取消,从制度上加强对税收优惠效果及支出规模的控制。
10、规范税收政策调整方法,提高税收法律层次
   税收管理的目标:
1、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政策;
2、继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量;
3、全面加强税收宣传;
4、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5、加快费改税的步伐。
    税收征管改革的任务是: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到本世纪末,先在全国的城市和县城实施,并逐步向农村推进,力争在2010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
    税收征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一)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要通过征管改革,逐步使征税纳税双方行为规范化、法制化。
  (二)规范统一。要对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和征管规程加以规范、统一,为全面应用计算机打下基础。
  (三)整体协调。在改革的设计上要通盘筹划,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破,审时度势,循序渐进,先城市、后农村,先试点、后推广。
  (四)实用易行。要结合我国税收征管实践,借鉴国际上税收征管的先进经验,使改革后的征管模式不仅有利于征收管理,降低征税成本,而且方便纳税人。
  (五)监督制约。通过深化征管改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专业化程度,建立制约机制,防止内外勾结、偷漏骗税。
    税法体系的完善:
1、制定一部我国税收法律的基本法,并赋予其税法领域中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用来统领、约束、指导、协调各单行税收法律、法规;
2、提高税法立法档次,避免或减少税收立法行政化,提高税法的效力等级和税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从而克服税收立法程序简单、税收法律变换频繁、税收执法随意性大等缺陷;
3、建立税务司法保障制度,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协助,以保障落实税务机关的各种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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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网 责任编辑:谢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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