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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保税区国税局强化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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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所得税法实施后,青岛保税区国税局针对区内企业与外国企业联系密切、税源管理难度大、税收容易流失的特点,认真对待,积极行动,对所辖企业向外国企业分配利润、在境内、境外实施股权转让、以及向国外总部支付技术研发费用等方面,依法建立多元化的非居民企业税源监控机制,加强跟踪控管,取得明显成效。截止11月底,今年已实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202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1005万,增长近100%。其中,向国外分配利润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380万元,企业进行股权转让实现所得税17万,向集团总部支付技术服务、咨询费等预提所得税1628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已成为该局税收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摸清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底数,强化日常监控。针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税行为常在境外或集团内部发生、信息获取比较困难的实际,该局依据企业的股权结构及主要投资方情况筛选出三十多家可能发生非居民企业税收行为的公司,进行重点跟踪监控,详细掌握企业对外签订项目、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开展设备租贷、支付技术研发费、分配股息红利等应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信息;同时,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缴,通过认真审核企业利润分配表、董事会决议及相关资料,准确核算应代扣代缴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款,从而及时发现漏洞,及时补征税款入库。如在审核某企业有关材料后发现疑点,遂即通过约谈,促使其对以劳务费名义向集团总部支付的研发费依照税法规定补征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07万元。
  二是强化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政策宣传辅导,提高纳税遵从度。借助税法宣传月、财务人员抄报税、法人约谈、召开所得税汇算清缴会和重点税源企业纳税人业务会等各种时机,广泛宣传非居民企业相关政策法规,免费提供政策汇编,要求涉税企业的财务人员要熟悉并掌握相关的涉税条款,明确相关方的应纳税责任和自身的代扣代缴义务,并熟知不履行义务、不掌握政策可能发生的纳税风险,促使有关企业如实补缴企业所得税。如某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外方股东未纳税问题,在对其进行相关税收政策宣传后,该企业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实汇报了股权转让过程,及时向外方股东传递相关信息,补缴了企业所得税17.3万元。
  三是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准确掌握有关信息。拓展信息来源渠道,通过与外汇管理、地税、工商等部门建立定期联系、信息共享、资料报告等相关制度,将股权变更、支付外汇等应征项目信息及时纳入监控,为非居民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供了准确可靠的资料保证,使监控工作更加准确、及时、有效。今年通过与工商、外汇管理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发现疑点,主动跟踪管理,促使企业补缴的税款达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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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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