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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达到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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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但未在次年一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未改正的,按销售额依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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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网 责任编辑:谢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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