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办事指南 >> 国税局 >> 正文
 
继往开来、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年鉴》和《税法》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近日,《中国税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编委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王力副局长到会并讲话,强调要在新形势下继续努力做好《年鉴》和《税法》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王力在讲话中传达了肖捷局长的指示:出版社转企是为了激发活力、增强动力,要充分利用税务系统的资源,努力把出版社越办越好。王力代表总局党组,对出版社圆满完成改制任务、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和正常运转给予了充分肯定。王力强调,出版社改制后仍然是总局的直属单位,目前总局对出版社仍然坚持“三不变”的原则,即:税务总局主管的性质不变,税务总局机关的业务安排与支持不变,出版社作为税收宣传和税务图书出版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不变。
  王力指出,改制后的出版社将会一如既往地得到总局的重视和关心,得到税务系统的大力支持,日益繁荣的税收事业依然是出版社的强大后盾。相信出版社将以坚实的步伐、开阔的思路、灵活的经营、有效的管理拓展更大的舞台和空间,为加强税收宣传,促进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希望各位编委同心协力,更加关心、爱护、支持税务出版事业的发展,推进《年鉴》和《税法》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王力指出,作为总局重点出版物的《年鉴》和《税法》,编辑出版质量始终保持在高水平,发行工作也有新进展。在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存史资政,促进税收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基础数据、改革历程和重要事件的记载,已越来越多地成为领导决策,各级政府部门制定规划,以及各项研究、宣传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
  王力对2011年《年鉴》和《税法》的编辑出版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以史为鉴,提高对《年鉴》和《税法》工作的认识。首先,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充分看到《年鉴》和《税法》在汇集史料,提供借鉴,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编辑出版工作。其次,编委会要加强领导。编委会成员都是各司局、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大家都是税收事业的践行者,也是书写税收历史的担当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和指导好《年鉴》和《税法》的编撰工作。此外,出版社要强化编辑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编辑素质,以更高的专业素质做好编辑工作,确保新一年的《年鉴》和《税法》工作取得更好成绩。二是继往开来,加强学习、借鉴和研究。无论是《年鉴》还是《税法》,都需要拓宽视野,跳出单纯编书的思路,从税收事业的广阔范畴,从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这项工作,要追随不断发展变革的时代步伐,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提高编撰质量,增强实用性,探索信息平台建设,从整体上提高《年鉴》和《税法》的核心竞争力。三是抓住机遇,扩大宣传,提高效益。总局领导对《年鉴》和《税法》编辑出版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把两个项目办成精品。完成改制的出版社,将面临不少挑战,但更多的是机遇。希望出版社抓住机遇、更新观念,以此次编委会的召开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年鉴》和《税法》的质量,加强宣传,开拓创新,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面。各位编委要继续关心、支持《年鉴》和《税法》的发行工作,出版社要加大发行力度,力争上一个新台阶。
  编委会上,编委们就2010年度《年鉴》编写大纲以及2011年《年鉴》和《税法》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中国税务出版社负责人张铁勋汇报了2010年度《年鉴》和《税法》工作情况以及2011年的工作思路。在京的各位编委以及总局办公厅和法规司的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重视吸收社会意见 完善税务规章立法
下一篇:没有了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