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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购票特批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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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当纳税人出现欠税、滞纳金、违章等各种情况被停购发票时,可以通过“购票特批”申请,经批准后购买所需要的发票。

二、法律依据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发票购票特批申请审批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5工作日内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发票购票特批申请审批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

(4)符合条件的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CTAISV1.1)交纳税人。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进行实地调查,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实地调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存在真实的生产经营行为,确认纳税人是否确需使用发票,是否具备发票保管能力,能否正确的开具发票。

通过以上审核调查,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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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网 责任编辑:谢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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