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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 支持青年创业就业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02月18日 双击滚屏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黄克谦

  【内容摘要】

  青年是社会中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群体,蕴含着巨大的创业潜能和需求。但长期以来,融资难成为制约广大青年将创业激情转化为创业成果最直接的制约因素。如何有效发挥青年创业积极性、解决青年创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政府,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近几年来,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以下简称“青海分行”)与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以下简称“团省委”)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和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联合实施“青海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程”,有效整合银行的融资优势和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创业青年在实施创业过程中的融资难题。该工程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践行金融普惠的社会责任,结合青海省情进行机制和模式创新,借助省内各创业园,通过试点先行,基本形成了由点及面、创新发展的有效模式和运行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全省广大青年的创业热情。本文介绍了该工程的重要意义、运行模式和操作方法,为破解创业青年融资难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青年创业就业一直以来是各级政府关注的重要工作。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青年创业就业,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为青年创业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努力缓解青年创业就业压力。在国际上,各国政府出于政绩和社会稳定的需要,都极其重视青年创业就业问题。他们通过政策和税收等手段,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创业培训,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工作岗位,满足青年创业就业需要。

  近半个世纪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开始重视自主创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并致力于打造完整的青年创业支持体系。从西方发达国家对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成功经验来看,各国政府对创业青年的支持主要有:财税政策支持、技术创新支持、政府采购支持、信用担保支持和信贷融资支持,这对我国完善青年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体制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德国政府多年来在支持青年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上积累了丰富经验。经过多年的探索,德国政府建立了系统而全面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一是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各级政府的经济部、财政部、科技部都下设专门负责青年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机构。二是完备中介组织。德国的民间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也都设有专门负责青年创业和中小企业的促进部门。此外,还专门设立为创业青年和中小企业服务的机构,如运作政府创新基金的投资银行、技术创新促进中心、贸易促进会等,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和职业培训,获得技术和专利,解释法律、条例和规定。三是完善相关公共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德国政府采取专项投资的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80多个科技中心或创新中心,为创业青年和中小企业提供新技术发展态势、市场供需以及预测、新产品研发和产品质量鉴定等方面的服务。四是筹资建立开发区、创业园区等,吸引科研机构、大学及社会力量入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五是建立了完整的金融扶持制度。德国政府的工作主要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和担保。

  德国政府的做法给我们很多启示和借鉴。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青年创业就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还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更有必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做法,努力为青年创业就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技术和资金支持,营造宽松的生存环境。总结多年来我国青年创业就业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借鉴国际经验,对于我省进一步做好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一、支持青年创业就业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发挥青年所长,缓解就业压力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安置等就业难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发展,国家已迎来了高校扩招后大学生的就业高峰期,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目前,全国城镇平均每年需要就业的劳动力超过2500万人,而国家只能安排1200万左右的就业岗位,供求缺口很大。此外,还有约1.2亿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高校应届毕业生数量已由本世纪初的160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660万人,预计今后还会逐年有所增加。全国每年新增的青年就业人数占到80%以上,这对就业工作无疑是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对青海省来说,青年就业更加困难,他们不但面临与下岗职工、复转军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等争夺就业市场的问题,还面临着三江源生态保护移民和游牧民定居带来的青年就业转型压力。面对就业的现实压力,青年自主创业将成为重要的就业形式,既可以缓解就业压力,还能因地制宜,充分发挥青年特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自主创业是市场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迅速发展与壮大的产物,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为活跃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选择自主创业道路去实现人生价值。自主创业是普惠的事业,人人都有创业的权利;青年可以创业,学生也可以创业;正常人可以创业,残疾人也可平等拥有创业的权利。支持青年创业,对增加居民收入、改善生活水平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鼓励和引导青年自主创业,为创业青年解决融资困难,培养致富带头人,促进更多的青年走上以创业促就业的发展之路。这种方式既鼓舞了青年人的斗志,也凝聚了青年人的智慧与创造力,使他们在自我发展的同时,更多地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主动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和责任。近些年来,越来越多返乡创业青年主动帮助家乡的待业青年,介绍自己创业的经验,为创业青年提供咨询服务。在外创业青年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联帮带扶、提供信息和资金,支持邻里乡亲走出去创业,实现共同富裕,和谐发展。

  (四)增加财政收入,支持经济发展

  青年自主创业一般是从创办微型和中小型企业开始的。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问题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中小企业容纳了80%以上的社会劳动力,香港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到90%以上。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或小型企业创办容易,最适合青年创业。世界上有相当一部分知名企业都是从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的,如微软公司、海尔集团等。青年创办中小企业,既发挥了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又为社会增加了就业岗位,还为政府增加了税收。在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大约占到全部税收的46%左右。

  二、青海省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所取得的成就

  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青年创业就业,把创业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鼓励、支持和引导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快速发展。在有关部门的努力工作和积极配合下,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创业就业规模逐年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十一五期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3.6万人,农村牧区转移就业累计达494万人次,使城镇登记失业率连年控制在3.8%以内。二是支持创业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根据国家相继出台的鼓励创业就业的有关政策,结合青海省情,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青政〔2009〕9号)、《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09〕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9〕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2009〕46号)4个政策性文件,制定了减轻青年创业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7个配套措施,形成了新时期稳定和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政策体系。2010年,又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2010〕13号)。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政府促进创业就业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财政支持青年创业就业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5年来已累计投入就业资金24.26亿元。三是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省多个州(地、市)、县劳动就业部门和团省委建立了支持青年创业就业的服务平台,并延伸到乡镇、社区,为创业青年提供服务。四是创建了青年创业基地。到目前为止,青海省已建立了青海大学生创业园、青海青年创业孵化基地、青海留学生创业园、中小企业科技园等创业基地(园区),这些创业园区和基地为青海省广大创业者和科技企业提供了全方位、便捷的服务,也为青海省塑造了一大批优秀的青年创业者和青年企业家。五是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围绕提高青年创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省内各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和部门累计培训城乡劳动力51.76万人, 22.18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效促进了城乡青年提高或掌握职业技能,从而更好地实现创业就业。

  三、青海分行为青年创业就业所做的主要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秉承“增强国力,改善民生”的宗旨,服务于国家的发展战略。多年来,重点支持民生领域项目,特别是支持了城乡困难群体的贷款需求。青海分行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合作,将政府组织优势、银行融资优势与群众融资民主优势相互结合,综合使用以批发方式解决零售、以标准化模式满足共性需求、以多方社会力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等多种手段,支持省内有创业意愿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微小企业,解决其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题。继与团省委成功合作后,青海分行又陆续与西宁市就业局、海东地区就业局、格尔木市就业局和德令哈市就业局开展了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的合作。截至目前,青海分行累计承诺各类创业贷款16批,累计发放贷款12006万元,贷款余额11401万元,小额贷款惠及青海省23个市县的857户个体和微小企业,直接和间接创造就业岗位近5000个,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积极探索解决青年创业就业的有效途径

  为更好地支持青年创业就业,从2006年开始,青海分行就积极探索青年创业就业贷款的新模式。为克服没有分支机构网点的困难,青海分行借助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用委托代理方式发放贷款。通过与团省委密切合作,利用基层团组织开发、推荐青年创业项目,经青海分行评审后,给予贷款支持。青海分行于2007年3月发放了首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支持16个青年创业项目。截至目前,通过团省委平台已累计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2477万元,共支持276名各族青年自主创业,直接创造就业岗位2000余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9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与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后,同年5月,青海分行与团省委共同成立了青海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领导小组,双方密切配合,并联合东川工业园建立了青海大学生创业园、青海青年创业孵化基地、青海留学生创业园。还在省委书记强卫同志的协调支持下,建立了青海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和青年创业导师团,从政策、项目、资金、孵化、服务、担保等各方面,全方位推动青海青年创业就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青海分行针对青年创业融资平台筹资能力不强、创业担保基金规模较小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建设“小平台”、实现“广覆盖”、推动“小业务”、争取“大效益(社会效益)”的工作原则,创业贷款重点支持覆盖“城镇青年、大学毕业生、下岗再就业青年、农村牧区青年、妇女及残疾人青年”等五类青年群体,不断扩大了覆盖面,积累了经验。

  ——合作模式上,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和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充分利用团省委的组织网络,将项目开发和信息搜集的触角延伸到全省每一个城市、州县和乡镇村。双方人员配合密切、沟通顺畅,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项目种类上,结合青海青年创业特点,支持了一批“起步快、有市场、收益好”的青年创业项目,涵盖了“大学生专利技术创业、下岗职工组建幼儿园、快餐配送、农民到省外经营‘青海拉面馆’、餐具清洗项目、农民种植业和牛羊育肥”等多个种类,实现“广覆盖”。

  ——贷款流程上,坚持民主决策,公平、公正、公开,制定了科学的工作流程,完善了担保机制,做到程序合规、内容合法,同时得到了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指导。

  ——贷款额度上,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主要发放5万元到20万元额度不等的小额贷款,符合青年创业的实际需求,适应个体贷款的工作特点,使创业青年“贷得了、还得起、能起步、有发展”,使团省委“小平台”也能发挥“大作用”。

  ——信用结构上,对共青团统贷平台进行制度建设,使之满足“四台一会”要求,即组织平台、融资平台、担保平台、社会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这是构建合作机制的组织基础。同时,团省委抽调了一批得力干部,负责平台维护和项目开发,并创造性地组织省、州、县三级团委与乡镇政府签订“四方协议”,共同为青年创业贷款提供项目协调、担保落实和监督回收,在信用建设方面又向前迈出一步。

  ——工作方法上,采取先局部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方式,在青年创业工作基础好、创业需求旺盛的西宁市及海东地区开展首批贷款试点,逐步向海西、海北、海南、黄南果洛和玉树等地延伸,做到积极稳妥、逐步展开、积累经验。

  (二)建立、充实和扩大青年创业基金

  青海省青年创业基金,是青海分行与团省委共同建立的合作平台,符合商业化、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创业基金的强有力支撑,撬动信贷资金,推动创业工作。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团省委将财政拨付的150万元引导基金和自筹的80万元,共计230万元作为青年创业基金,放大近9倍,获得了开发银行配套1970万元的贷款支持。2010年7月20日,为解决青年创业基金不足的困难,满足全省1200多个项目近亿元创业资金的需求,青海分行联合团省委向省委书记强卫同志报送了《关于募集建立青海青年创业基金的请示》,建议通过政府财政增加拨付资金和募集社会资金两种途径解决青年创业基金问题。在强卫书记的积极协调下,青海省财政厅拨付300万元充实青年创业担保基金。同时,青海分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省政府奖励的40万元奖金,全部捐赠给青年创业基金,使青海省创业基金达到了570万元的规模,有力地推动了创业带就业工作。

  (三)“银政”合作支持青年创业就业

  青海分行在与团省委成功合作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过程中,主动加强与青海省各级政府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青年创业就业工作。

  2009年9月,青海分行与海东行政公署签订了《海东地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在海东地区共同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由海东地区就业服务局作为借款人,青海鑫融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各申请贷款农户向鑫融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此项业务开展以来,激发了海东地区广大青年农民的创业热情,有力地带动了当地就业,帮助一大批农民由第一产业转向二、三产业,使众多勤劳创业者走向了致富之路。创业贷款在帮助农户致富、增加财政税收的同时,还带动了城镇和乡村的商品流通及服务业、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手工业、种植业和养殖业等众多产业的发展。继海东地区之后,青海分行又与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签订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有力推动了此项业务的开展。2010年5月,为支持青海青年走出去到省外发展拉面经济,青海分行在海东地区化隆县和循化县各选取一个信用村开展试点工作,推行了免反担保扶持农户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目前,已累计发放两批贷款1832万元,支持240名少数民族青年到省外开拉面馆,均获得成功,共带动了2000多人就业。

  (四)广开创业就业渠道,多种形式促进青年创业就业

  几年来,青海分行不仅利用贷款支持青年创业发展,还通过“公司+农户”等创新模式,广开创业就业渠道。如为支持伊佳民族用品有限公司做大做强,为解决当地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经过调研,结合循化县农村妇女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外出打工,家庭脱贫致富的途径较窄,增收困难的实际情况,创新模式,提出通过“公司+农户”方式扩大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的策略,即在不扩建厂房的情况下,按现有厂房调整布局,增加电脑刺绣设备以提高生产能力,将“小白帽”产品缝纫加工部分送至农户家中进行加工,厂方外派技术员蹲点指导以保证产品质量。这样,既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又使撒拉族青年妇女在家门口就可实现就业。目前,伊佳民族用品有限公司已在循化县和大通县建设近百个“公司+农户”加工点,为8个贫困村直接或间接提供就业岗位1400余个,让更多的农村青年妇女足不出户就可以增加家庭收入,为当地的贫困村开辟了一条新的就业和增收渠道。通过采取集中生产和“公司+农户”分散加工相结合的生产管理模式,实现了企村共建、村企共赢,该模式对扶贫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农户”扶贫模式受到了省政府、国务院扶贫办的高度好评, 2009年7月,国家民委在青海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现场会,“公司+农户”扶贫模式被列为会议考察的样板工程,同时也被列入为重点支持建设项目。

  2007年,青海分行支持平安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种植业项目(一期工程),发放贷款1000万元,建设新式冬暖式大棚250个,250户青年农户从中受益。青海分行还依托藏羊地毯公司,支持藏羊地毯多巴培训基地建设,农民经过培训取得资格后,在公司领取纱线在村里编织成地毯,交给地毯公司,扣除纱线成本后,形成自己的劳动所得。几年来,约有15000名农村青年妇女在家里编制地毯,既不误农活,又增加收入。2010年10月,青海分行完成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和果洛藏族自治州31个青年创业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审批,发放首笔三江源青年创业贷款461万元,带动创造就业岗位98个,为玉树藏族青年灾后重建树立了信心。

  四、青海省青年创业就业存在的问题

  以青年自主创业为抓手推动全民创业是激发内生动力、扩大就业渠道、发展民营经济的有效举措。近年来,全省青年创业人数逐年上升,呈现出了以青年自主创业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态势。但青年在创业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

  (一)青年就业压力大

  按照全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将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转移农牧民进城就业25万人,预计新增达50万人,其中,青年就业占比将超过80%。青海省每年新增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农牧民定居、三江源移民、军人转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都给就业工作带来很大压力。这一状况与全国各省市创业就业相比较,虽然我省就业人数相对较少,但由于历史包袱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等原因,就业压力将远大于其他省市。

  (二)择业观念急需转变

  目前,择业观念仍是制约青年创业工作开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相当一部分青年,包括大学毕业生,缺乏创业动力和吃苦耐劳精神,不愿到落后地区、农村牧区、基层单位和民企就业,不愿从事较为艰苦的工种,普遍向往公务员和待遇稳定的国企,而这些部门能提供的岗位又极为有限。造成的后果是:一方面,我省中高端就业岗位不足;另一方面,低端就业岗位空缺严重,部分行业和地区常年出现“用工荒”。

  (三)有效就业岗位不足

  青海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虽然近几年工业以较快速度发展,但由于省内大企业相对较少,中小企业数量少,规模不大且发展体系尚不完善,现有工业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远远不能满足青年就业的需要。尤其是民营企业不发达、服务业发展滞后,也是制约青年就业的重要因素。

  (四)创业担保基金制约

  青年创业需要资金支持,银行可以为青年创业提供贷款,但需要有效的担保措施。一般来说,青年创业者很难为银行贷款提供必要的担保措施,需要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给予支持。由于青海省政府财力有限,各级政府尽管做了许多工作,尽了最大努力,所提供的创业担保基金业仍难以满足广大创业青年的担保需求,严重制约了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发展。

  (五)青年创业园不足

  青年创业园和孵化器对青年创业十分必要,有一定的技能或专利技术的青年人,进入青年创业园,通过孵化作用,使自己的技术成熟,产品打开市场,企业由小变大。然而,到目前为止,青海省仅有2个青年创业园和1个中小企业科技园。虽然创业园和科技园的创办,大大推动了青年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但由于数量少、规模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多的青年创业者的需求。

  (六)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难以满足需求

  青年创业需要指导,青年就业需要技术培训。这就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为创业就业青年提供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十一五”以来,青海省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虽然发展较快,培训了大批城乡劳动者,为企业发展输送了人才。但是,职业培训学校的数量、专业设置、师资水平等与广大青年创业就业的需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五、关于做好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思考

  面对广大青年中蕴含的巨大创业需求和创业激情,做好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经验、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尽力做好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

  (一)积极争取国家有关创业就业政策的支持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十一个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给予青年创业就业许多优惠政策,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也强调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我们要结合青海省情,充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并加以灵活应用。要与国务院各部委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各部委更多的了解西部地区、青海省藏区、灾区的实际情况,在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上给予适当倾斜。

  (二)进一步加强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力度

  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地都将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青海省经济发展水平低,企业少,面对的就业压力会更大,促进创业就业工作将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点工作。为切实落实好青年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应加大对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指导。一是加大青年创业就业的宣传力度,宣传青年创业的成功案例,总结推广他们的典型经验,使广大青年改变择业观念,增强自主创业的自信心,鼓励青年到基层就业,先就业再择业。二是通过政策和服务保障,优化青海省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青年创业就业。三是切实落实优惠政策,对青年创办的企业在贷款贴息、税收减免、场地安排上给予支持,使青年创业得到实惠,提高青年创业者的积极性。

  (三)完善青年创业就业机制

  青年创业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为提高青年创业的成功率,必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用于青年创业就业工作。首先,应进一步完善青年创业就业机制。要加强青年创业者培训机构建设,使创业者能够在创业技巧和技能上得到全面提高。要通过建立青年创业机会的搜寻系统,使青年创业者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的帮助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创业机会;其次,要建立青年创业的资金扶持机制,引导政府有限的扶持资金和金融部门信贷资金扶持青年创业项目;再次,要建立青年创业的风险控制机制,对青年创业项目持续跟踪指导,及时防控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利于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持续开展。

  (四)充实青年创业担保基金

  融资难历来是青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而融资难的一个最根本原因就是担保难。创业者或是刚刚走出大学校园,或是下岗职工,或是残疾人等,他们的资产有限,很难找到银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在此情况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设立的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就显得尤为重要,它能够在青年创业者和银行之间搭建起合作的桥梁,也能够使担保基金发挥倍增效应,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目前,青海省各级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偏小,资金供应量与青海省广大青年的创业资金需求量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各级政府财政应加大对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扶持力度,坚持每年度都注入一定量的担保基金。同时,要向省内外大企业集团募集资金,使担保基金规模能够逐年增加,以便能够为更多创业贷款提供担保,持续支持当地青年创业就业工作。

  (五)加大职业学校培训力度

  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青海省广大青年拥有创业的激情和热情,但缺乏创业的技巧和技能,这就需要加强职业学校对创业青年的培训力度。各级政府要十分重视职业培训工作。一是要加快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建设,整合教育资源,满足职业教育培训的需要。除了新增职业学校外,要充分利用现有职业学校,扩大招生,并根据人才市场状况调整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法。二是要针对初次创业青年的特点,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业项目指导。三是结合已进入创业阶段青年的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培训的方式应多样,通过课堂教学、现场调研、成功创业的案例学习等多种渠道提高创业者的综合能力。

  (六)充分发挥青年创业园和中小企业科技园的引领作用

  创业园是创业者创业的根据地和试验田,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载体,创业园在青年创业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青海创业园数量少、规模小、起步晚、功能不全,大部分还停留在以物业服务为主的阶段,服务功能不完善,不能满足创业青年的需求。因此,各级政府应在增加现有创业园服务功能的同时,建立更多的青年创业园和中小企业科技园,为青海省青年创业提供条件。另外,青海的青年创业园和中小企业科技园要加强与发达省市的交流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对青年创业就业的引领作用。

  六、国家开发银行全力支持青年创业就业工作

  经济发展是拉动创业就业的火车头。“十二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在支持青海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同时,全力支持青年创业就业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与各级政府青年创业就业的规划合作

  青海分行将全力配合青海省委、省政府落实促进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借鉴省内外的成功经验,认真贯彻省政府《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参与青海省各级政府“十二五”青年创业就业规划的编制与修订,并在政策、资金、项目、孵化、服务、担保上,从金融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制定融资方案,切实把青年创业就业规划落到实处。

  (二)加大与各级政府劳动部门的合作力度

  国家开发银行与各级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较完善的融资平台,这为全力推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今后,青海分行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政府的合作。首先,要完善合作机制,与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和团省委签订支持青年创业就业的金融合作协议,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其次,要加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机构的建设,充实合作机构工作人员,完善合作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推介、评审、贷后管理等。再次,要提高工作效率,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并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引导资金共同支持青年创业就业

  青海分行将充分发挥主力银行的引导作用,与省内外商业银行和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密切合作,争取多方面的资金,支持青年创业就业工作。一是在资金来源上,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整合省内外资金,包括创业贷款贴息资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各类风险基金、风险补偿金、民营企业捐赠资金等,全部用于扩大青年创业担保基金规模。二是在项目贷款上,与省内银行加强合作,通过银团贷款、代理结算等方式加大对青年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三是在融资服务上,发挥行业专家、财务顾问和创业导师的优势,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项目经济效益。

  (四)支持职业学校建设

  根据各级政府的“十二五”规划,配合各级教育部门抓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新建及老校舍的改造,对新建的职业技术学校,要协助有关部门优化设计方案,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发放贷款,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对老校舍的改造,尤其是校安工程,要优先保证贷款需求,确保改造工程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工。

  (五)支持青年创业园建设

  青海分行在支持青海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同时,要重点关注青年创业园的建设。一方面,支持各级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试验区、工业集中区建设青年创业园、中小企业科技园,为创业园和创业园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另一方面,优先扶持创业园中的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园区配套服务业发展,使创业园发挥产业集群对创业就业的拉动作用。

  (六)创新青年创业就业贷款模式

  在总结前几年青年创业贷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青年创业就业贷款模式,最大限度地扶持青年创业工作。一是把“海东地区免反担保扶持农户创业小额贷款”模式向全省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推广,扩大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发放范围。二是将“农户及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模式”等创新模式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省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三是完善“拉面经济”小额贷款模式,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在全省推动青海拉面走向全国,创建青海的品牌。四是大力推动“公司+农户”模式,建立更多的加工点,解决更多的农村妇女就业。五是将合理安排贷款规模,优先满足并提供最优惠的贷款利率,协助创业青年争取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创业就业任务繁重而艰巨。国家开发银行将切实履行银行业的社会责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战略目标,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把青年创业就业这一民生工程做好,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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