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政策性银行贷款业务是中国银行(代理行)接受政策性银行(委托行)的委托,对其自主发放的贷款,按照委托行、代理行、借款企业三方签订的协议进行管理的一种业务。
根据委托行的不同,可以分为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业务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务。
优点:
1. 对政策性银行而言,可以借助中国银行广泛的机构网络和业务优势,为其发放的贷款进行有效的管理。
2. 对借款企业来说,可以利用中国银行广泛的机构网络和业务优势,使您享受到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
申办条件
1. 您的贷款需要经政策性银行的批准。
2. 政策性银行同意选择代理行来对本笔贷款进行管理。
所需资料
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
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业务,您需要提供:
1. 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副本。
2. 担保合同的副本。
3. 出口合同。
4. 与贷款项目有关合格的采购合同、服务协议和内部费用支出凭证(可在用款时分批提供)。
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务
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务,您应提供:
1. 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副本。
2. 经审批的有关项目建设文件。
3. 经国家开发银行认可的关于项目建设资金用途的文件。
4. 资金支付所依据的采购合同、服务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可在用款时分批提供)。
申请程序
1. 你需要首先签订三方的委托代理协议。
2. 您应当在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共管或托管帐户。
3. 政策性银行贷款存入托管帐户后,您在用款时需提交用款申请,代理经办行审查后您就可以办理支付手续了;对于共管帐户,则还需报委托行审查同意后办理支付手续。
收费标准
代理手续费向政策性银行收取,费率由我行和政策性银行双方协议确定,您不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