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目前我行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即我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业务功能
1. 对于委托人,可拓宽富裕资金的投资渠道,获得较高的资金回报;
2. 对于借款人,满足融资渠道多元化的需求;
3. 对于集团公司,方便进行资金管理,调剂资金余缺。
注意事项
1. 这项业务属于银行中间业务,银行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风险;
2. 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由委托人确定;
3. 我行按照具体贷款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4. 目前我行暂不受理外币的委托贷款业务。
申请对象
在我行开立存款帐户,有一定的存款和结算往来的公司类客户,均可以向我行申请开办该业务。
申请资料
对于委托人,请提供如下资料:
1. 委托人身份证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
2. 委托人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相关决议和授权书等;
3. 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4. 我行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于借款人,请提供如下资料:
1. 贷款申请书(应包括贷款用途的说明);
2. 借款人身份证明;
3. 借款人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等;
4. 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业务办理程序
1.委托人向我行提出委托申请。申请书中应写明委托贷款的目的、要求,委托贷款的对象、范围、条件、金额、期限、计息方法等;
2. 我行对委托人提交的申请书就资金来源、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等进行审查;
3. 委托人、借款人和我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 我行代为发放贷款;
5. 委托贷款后期管理。我行以受托人的名义协助委托方收回贷款本息。
收费标准
委托贷款的具体手续费将由我行与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中国银行的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是近年来随着市场和企业需求发展应运而生的咨询顾问类中间业务,主要包括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并购财务顾问业务。
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指我行为大型建设项目的融资结构、融资安排提出专业性方案;企业并购财务顾问业务指我行为企业的兼并和收购双方提供的财务顾问业务,我行不仅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的过程,而且作为企业的持续发展顾问,参与公司结构调整、资本充实和重新核定,以及对陷于破产和困境局面的公司重组事项等的策划和操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