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7项银行服务收费拟被明令禁止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资料图片

    据媒体报道,发改委、银监会拟强制取消银行多项服务收费,其中打印本行对账单服务收费、ATM跨行查询服务收费等将被监管部门明令禁止。

    日前由国家发改委、银监会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有7项服务银行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进行公告。

    《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供以下7项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同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以电子、纸制等形式提供的12个月以内(含)的本行对账单服务;通过本行柜台、ATM、电子银行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通过POS、ATM、转账等电子终端提供的境内跨行查询服务;密码重置服务相关费用纳入账户、密码、电子证书等挂失费处理,不得单独收费。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商业银行应对以下账户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单位指定用于发放工资(含退休金)的银行账户;医保、低保、事业保险、养老保险账户等用于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签约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且对应的还款合约尚未终止的银行账户(信用卡账户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对同一账户不得同时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代收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以及代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代收代付业务,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收取手续费,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本报记者 郑中)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青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银行收费“N宗罪”:银行服务咋就如此“贵”
下一篇:农业部向湖北提供奶粉激素检测方法
点击排行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政策文件]小企业六项机制
最新更新
[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7号
[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8号
[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9号
[技术创新]新闻集团出售3家中文电视频道控股股权
[技术创新]香港高院致黄光裕传票曝光:共7项索偿
[技术创新]网民用微博等方式关注舟曲泥石流救援
[经济动态]中信谢风华之妻涉案失踪 宁波证监局已公
[经济动态]中汽协提高今年产销目标至1600万辆
[经济动态]北京又爆保障房质量问题 利润微薄导致低
[经济动态]12省市470亿地方债今日招标发行
[经济动态]铁道部短期融资额度翻番 总负债接近1.5
[经济动态]食品价格成推手 7月CPI或再超3%
[经济动态]发改委:实现全年CPI涨3%目标基础进一步
[经济动态]官员称喀什房价暴涨并非外地投资客所为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