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遏制央企盲目投资 我国拟提高国企上缴“红利”比例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财政部首次提出“研究用资源税取代政府性基金项目”

    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 题:遏制央企盲目投资 我国拟提高国企上缴“红利”比例

    新华社记者韩洁、安蓓、罗沙

    财政部近日公布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并明确提出将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受这一消息影响,12日沪深股市双双低开。

    对于提高国企上缴“红利”比例原因,财政部表示,目前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过低,不利于遏制央企盲目投资和国企结构调整。

    分析人士认为,从2009年国企、央企上演的一幕幕房地产“地王”争夺战,到在一揽子经济计划刺激下,央企扎堆投资钢铁、水泥、风电、太阳能等行业导致的新一轮产能过剩,这一切使得舆论矛头再次指向部分国有大型垄断企业的“暴利”现象。

    “毫无疑问,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是改革的方向。”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者应当享有的权利,而提高收取比例则有助于解决央企、国企凭借垄断权力和国家特许权过多占有国民收入份额等不合理问题,推进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和再分配调节。

      早在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开始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也结束了国企、央企“利润独享”的历史。

    根据这一最初只在中央本级企业进行的试点,国资委监管下的所有中央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都必须将一定比例的利润上缴国家,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

    根据不同行业适用不同比例的方式,我国将企业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具有资源性特征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5%;第三类为国家政策性企业,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

    对于这一征缴比例,一直以来很多专家认为过低。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认为,1994年税制改革后,由于很多国企亏损,国企的税后利润归企业所有。然而改革开放后,很多垄断行业的央企利润大幅增加,企业管理层收入也很客观,却一直没有履行上缴红利的责任。如果说试点初期将比例定得低有助于顺利推进改革,随着试点的推进,国家应逐步提高征收比重。

下一页
本文共 2 页,第  [1]  [2]  页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青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数据显示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
下一篇:新华社、人民日报连续发文解析楼市调控新动态
点击排行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最新更新
[财政厅]财政部发改委明确矿藏勘查开采等将缴纳
[财政厅]财政部发行2010年第十二期记账式附息国
[政策法规]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小企业信用担
[经济动态]具备启停功能的弱混车型将获4000元财政
[经济动态]多数债基录得正收益 债市仍承压
[经济动态]高铁暗战续:郴州方面表示全力争取昆台
[经济动态]房价升降背后统计游戏
[经济动态]河南煤企整合:六大企业兼并466家煤矿
[经济动态]传主板新股发行暂停 发行节奏调整或现
[经济动态]普通人保障房摇号苦等无期,内部分配公
[经济动态]强势股补跌致91股跌停 “最后一跌”悬念
[经济动态]网民称CPI数据未反映真实通胀水平
[经济动态]负债总量在可控范围 地方融资平台短期风
[经济动态]连串灾害影响今年夏粮产量 专家担心粮价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