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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督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0日 双击滚屏
     新华网北京5月9日专电(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中国证监会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严格细化信息披露的角度增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等,这些内容都应列入公司章程。

  通知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好分红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这包括公司是否有未来3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以及规划制定时主要考虑因素等。

  关于再融资,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对于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结合说明原因。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未来要在监管中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切实履行分红承诺,对未按回报规划履行承诺的公司,要采取必要的监督检查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通知发布实施后,证监会将加强对文件施行效果的总结评估,逐步探索完善,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努力回馈社会、回报投资者,夯实价值投资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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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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