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上海试点发行地方债细节已敲定 15日前或启动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7日 双击滚屏
    “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的主要细节已基本敲定,已选定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和另一家全国性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由大约20家机构构成的承销团也已组建完毕,预计上海市将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首批4个试点省市中拔得头筹。”上海某机构的债券交易员6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此次上海发债的规模为71亿元,3年期与5年期各占一半,预计最快将于15日前启动发行。

  该交易员透露,目前主承销商已要求各承销团成员上报具体债券认购需求,发行时将采用荷兰式单一利率招标方式。就具体发行形式而言,上海债仍将由财政部代发,即由财政部代办收款和还本付息,但上海市须在付息日、还本日前将财政部代办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此前,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首批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财政部10月20日公布的《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指出,试点省(市)可以在本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商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分析人士表示,此次上海债发行选定的3家主承销商有两家是本地商业银行,完全符合《通知》的要求。

  消息显示,广东省此次自行发债的规模为73亿元,期限也是3年和5年。据广东省财政厅最新的表态,广东省计划在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完成债券发行。至于浙江省和深圳市,其发债时间表还没有更具体的消息。上述交易员表示,经多家机构确认,预计上海将拔得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的头筹。(记者 王辉)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今年后两月财政存款投放或超1万亿
下一篇:外需不振成本上涨加汇率风险 我国出口会否遇寒冬?
点击排行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重要通知]关于确定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重点工业
最新更新
[技术创新]第七届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今日大幕 主打科
[财政厅]推进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全面提升
[财政厅]2011年10月份公共财政收支情况
[经济动态]珠三角三成港企或将倒闭 专家呼吁企业转
[经济动态]房企割肉求生并购越演越烈
[经济动态]火电业深陷亏损泥潭 大唐集团30家电厂濒
[经济动态]美首次光伏听证未确定立案 中企联手美公
[经济动态]国务院通过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案
[经济动态]胡锦涛今日将赴美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
[经济动态]10月国房景气指数创26个月新低
[时政要闻]妇女地位:数字见证十年变迁 
[时政要闻]周森锋当选神农架林区区长
[时政要闻]11月10日:《欢乐颂》词作者席勒诞生 汪
[时政要闻]不苟且有担当 方才对得起“记者”称号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