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中国公司被控单位走私该公司员工占据席位强关大门阻挠记者旁听——

该女子把手机放到记者耳边大声播放声像音乐

不断挑衅阻挠记者采访的百事公司人员
2009年百事(中国)有限公司陷入连串公关危机:“贿赂门”、“质量门”,甚至与其合作的中国天府可乐集团也在重庆法院控告百事,并提起巨额索赔。上述事件尘埃未定,昨日,百事(中国)有限公司又坐上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该公司被指控单位犯罪,涉嫌罪名为走私普通货物罪。与此案一同被提起刑事诉讼的,还有该公司的两名主管。
■指控
偷逃关税111万余元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事(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事公司”)及该公司雇员黄旭怡、林东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开庭审理。
据悉,涉嫌走私的货物为可乐制造原料可乐果提取物B,供应商为美国味可美公司。
2005年4月,被告人黄旭怡在审核百事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可乐果提取物B的应提交材料时,发现美国供应商提供的商业发票中该货物商品编码为1302开头,这一编码当时的对应税率为20%。而被告单位向海关申报时所用的商品编码为3302开头,该编码当时的对应税率为15%。如此一进一出,相差5%的税率,哪个正确呢?黄旭怡随即查阅了海关税则,证明对应税率为20%的那个才是正确的,那是否应该改正,以免逃税漏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