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2000亿元地方债券代发前夜,如何尽量争取到更大的一杯羹?这是很多省级地方政府紧锣密鼓谋划的一件大事。
“我们正在汇总申报中,打算上报二三百亿的额度。”2月18日下午,北方某省财政厅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本报记者获悉,目前各省市上报额度各异。浙江省拟上报300亿,宁夏提出了60亿的申报额度,而湖北省第一批申报规模在30亿元。
这笔钱将被严格规定只能用到中央财政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项目以及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四万亿刺激方案地方配套
2月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中国中央政府代发2000亿元地方债券一事正浮出水面。
事实上,春节前《国务院关于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已下发地方财政厅和发改委。这是国务院第一份以“地方政府债券”为名的通知文件。
据悉,2009年,中央政府将代发2000亿元左右的地方政府债券,以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6131.61亿元,比去年同月减少1265.03亿元,下降17.1%。其中,中央本级收入2964.82亿元,下降28.4%;地方本级收入3166.79亿元,下降2.7%。经济危机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负面影响正在逐步显现。
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硬性约束下,地方政府如何为中央刺激经济的投资配套资金?“地方债”便成为手段之一。
尽管在努力争取,但上述财政厅有关人士也对记者坦陈,他们并不指望真能从财政部要到这么大的额度。“毕竟才2000亿元的地方债额度,所有省区市都要分一杯羹,最后估计能批下来的肯定会比这个数少。”
按照《国务院代理发行地方债券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地方债不仅要由财政部代发,也要由财政部代为办理偿还手续。
同时,地方债发行筹集到的资金的投向,也被加以了严格限定。国务院《关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提出,地方发债后募集的资金,“将被限定用于中央财政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项目以及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这里的“经常性支出”,主要是指车马费、招待费或者办公经费。
“所谓公益性项目,主要是指包括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民生、教育、科技文化等项目,与4万亿财政投资项目密切相关。”有接近财政部人士透露。
据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教育重点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结构调整等六大方面,构成了地方债券配套项目的主体,此外还有少部分地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