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可谓“名利双收”,对拟上市公司而言,更是通往创业板、中小板的“车票”。
据记者统计,目前已挂牌的91家创业板企业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的有79家,占比高达87%。不过,记者查阅79家获证的创业板企业招股书,经统计、比较,竟有三成公司存在成色不足的嫌疑,而类似情况在中小板公司中也屡见不鲜。
半个月前,市场已首现公司上市当年因未达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标准须补税的案例。而当高新资格日渐异化为企业上市的“一次性税收补贴”,以及IPO中介机构集体失语,这类情况或会层出不穷;其折射的是立法初衷与执法现实之间的背离、市场的困惑和投资者的无奈。
精艺股份“现形”首敲警钟
“此前企业均认为,只要获得高新证书,就必然享受3年15%的所得税优惠。但精艺股份控股子公司补税差事项,对高新企业2009年度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敲响了警钟。”这是盐城市地税局7月2日一份下发辖区内高新企业的文件的开头部分。
确实如其言,2008年4月,科技部等三部委联合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规定获证企业可享15%的优惠所得税率,有效期三年。但2009年5月,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要求高新企业在通过认定后的三年内,每年均须保持认定的所有条件,否则也无法享受优惠税率。
对此,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税务专家均表示,《通知》搅醒了许多高新企业“突击做账,三年享福”的美梦。也正基于此,资本市场出现了首个上市当年因未达资格标准、企业须补税的案例。
2009年9月29日在中小板挂牌的精艺股份6月9日公告,由于控股子公司精艺万希2009年末人员变动,导致其研发人员占比未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致使公司2009年所得税税率由15%提高回25%,精艺万希因此需补缴579万元所得税。
回看精艺补税事件,除了“首例”这一新闻关键词外,或还有两个蹊跷之处引人关注——公司2009年究竟因何补税,以及2008年如何达到高新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