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省财政对西宁市的补助总额从2004年的13.2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44.6亿元,年均增长35.3%,有力支持了西宁市各项事业的加快发展。
为充分发挥西宁市对全省社会经济的示范、辐射、窗口、支撑作用,近年来,为支持西宁加快发展,省财政在体制、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了西宁市大力支持。
首先从体制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鼓励西宁加快发展;从2006年起通过两年时间,全面取消了西宁市的体制上解,由此增加的财力用于西宁市旧城改造等项目的投入。二是在资金上不断加大对西宁市的支持力度。近五年来,省财政对西宁市的补助总额从2004年的13.2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44.6亿元,年均增长35.3%。其中,省对西宁市转移支付总量从2004年的2481万元增加至2008年的37865万元,年均增长72.5%;专项补助从2004年的6亿元增加至2008年的24.6亿元,年均增长42.3%。三是从财政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对西宁市确定的青海科技馆、青海大剧院等大型基础设施及重点公益性项目采取省市共建的方式,建设资金全部由财政筹措。在支持西宁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方面,对其补助资金从最初每年1000万元已增至目前的5000万元。同时支持西宁市教育事业发展,每年给予“大班大校”补助1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