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企业年金明确纳入工薪征个税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加强税收征管仍然是税务部门的工作重点。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年金的个人和企业缴费部分均应缴纳个税。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但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单独计税,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又称“第二养老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有专家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这一文件,依然剑指垄断行业高福利。目前,我国建立年金企业所属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铁路、金融、保险、通讯、煤炭、有色金属、交通、石油天然气等高收入行业或垄断行业。(记者 张牡霞)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2009财媒十大关键词:“金融危机”列榜首
下一篇:十股本周扎堆申购 预计冻结资金9000亿
点击排行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重要通知]省经委关于开展2009年青海省银河培训的
[政策文件]小企业六项机制
最新更新
[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企业年金
[国税局]小型微利企业获一年期所得税优惠
[技术创新]“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
[技术创新]“欧盟第七个框架计划专场宣讲会”在西
[技术创新]我国广域实时精密定位系统研发取得进展
[经济动态]基金排名基本明朗 王亚伟VS王卫东激战最
[经济动态]沪深交易所调整系列指数样本股 将于明年
[经济动态]人民日报:清理BT网站利于打击盗版色情 
[经济动态]港珠澳大桥15日动工 13只股票面临重磅利
[经济动态]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高管:以目前油价
[经济动态]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司长辛国斌:落后产能
[经济动态]家电下乡首启淘汰 24项目被取消资格
[经济动态]中国装备制造业涌向海外 恶性竞争或再度
[经济动态]国家能源委将替代能源小组 强化资源品定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