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股权激励限售股转让暂免征个税
【字体: 点击数: 双击滚屏
      中国证券报记者6月3日获悉,国税总局日前印发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稿》,其中明确,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给予员工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其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明确规定了征税办法,转让这部分限售股暂免征税。

  2009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规定,此次纳入征税范围的限售股包括: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和其他限售股。

  《解读稿》指出,此次明确要征税的限售股主要是针对股改限售股和新股限售股以及其在解禁日前所获得的送转股,不包括股改复牌后和新股上市后限售股的配股、新股发行时的配售股、上市公司为引入战略投资者而定向增发形成的限售股。另外,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给予员工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其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明确规定了征税办法,转让这部分限售股暂免征税。因此,《通知》中的限售股不包括股权激励的限售股。(记者 朱宇)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青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消息称中国银行业协会将调解银联和VISA矛盾
下一篇:美将要求英国石油公司支付6900万美元账单
点击排行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最新更新
[财政厅]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
[财政厅]财政部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
[政策法规]关于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
[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
[政策法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
[经济动态]高价发行成中国股市百恶之首 揭谜背后利
[经济动态]上市公司业绩高增长可持续性存压力
[经济动态]国税总局:股权激励限售股转让暂免征个
[经济动态]非洲矿业承诺铁矿石打折卖给中国
[经济动态]住建部顾问称房价反弹可能性很小 劝开发
[经济动态]人保部:民众收入有望5年内翻番 方案或
[经济动态]徐州国资委出让股权 兵器集团欲入主徐工
[经济动态]首都机场前董事长张志忠被刑拘
[经济动态]消息称地方融资平台管理办法有望下周出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