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见》要求坚决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记者陈玉明)中国政府网17日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坚决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切实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促进钢铁工业健康发展。
针对钢铁工业当前存在的重复建设严重、产能过剩、铁矿石流通秩序混乱、资源环保压力加大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坚决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要切实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要严格履行钢铁项目审批和核准程序,坚决制止以淘汰落后产能等名义擅自建设钢铁项目。
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要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中央财政要加大对钢铁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挂钩。对未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任务的地区,要严格执行项目“区域限批”规定,暂停对该地区其他建设项目的环评、供地和核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