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称,我国实际灰色收入远超5.4万亿,统计局连刊两文回应——
又一场统计数据之争掀起舆论风暴。日前,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正式刊文,质疑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所统计的“中国2008年灰色收入规模在5.4万亿元”。但国家统计局同时强调,“凡个人署名文章,均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国家统计局相关文章作者是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住户处处长王有捐。
“争论的背后其实凸显了国家统计数据制度的缺失,及我国税收个人申报制度执行难等问题。”8月25日,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是表示。
灰色收入再掀波澜
事实上,在此次王小鲁和王有捐的纷争前,“灰色收入”不仅一直是专家争论的焦点,更是人们讳莫如深的话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灰色收入”的界定一度存有争议。在最终完善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灰色收入”的提法被最终删除,而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和取缔非法收入”。
根据王小鲁统计,2008年,中国城市家庭人均收入应为3.2154万元,比官方数据高出90%。“但这一大幅度增加的收入主要被最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所拉高。”王小鲁此前对媒体说,这其中,高收入居民未纳入统计的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是灰色收入。据他统计,2008年,“灰色收入”金额是5.4万亿元,并区分了灰色收入与隐性收入的概念。王小鲁还认为,灰色收入主要来自由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和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
但王有捐刊文提出反驳。比如,由相关调查方法得出的结论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恩格尔系数法在当今中国似不足以作为推断居民收入的主要依据。“由于调查和推算方法不当,结论便打了很大的折扣。”王有捐还认为,王小鲁采用的居民家用汽车、商品住宅、出境旅游、银行存款等外部相关数据,为国家统计部门提供了不同的思路和模式,“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