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们快乐消费、放心消费--全国人大代表热议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仇逸、叶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临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各界人大代表纷纷表示,要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当前扩大内需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使人们快乐消费、放心消费。
买前与售后,莫让消费者感觉冰火两重天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巨大进步,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尊重消费者的意识普遍有了很大提高。”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樊芸代表说。
“但是还是有许多买前和售后让消费者感觉冰火两重天的事件发生,例如商家在电视、网站上把产品介绍得无比好,消费者拿到手发现上了当,打电话去却只得到‘我们已经记录下来’的回复;再如现在美容美发、洗浴行业中经常让消费者预先充值抵扣,后来店铺一关了之让消费者的预充值打了水漂。”樊芸代表建议,必须加强电视购物、网络购物、买卡消费等新的业态、新的销售渠道、新的服务方式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社区老年人已经成为消费侵权受骗、受害的主要群体。”朱国萍代表是一名居委会主任,“常常有老人被邀请参加健康咨询,却被诱导购买了数千元的所谓药品、保健品,或者先送给你毛巾、牙膏等小奖,却诱惑你买了根本没有效果的昂贵仪器等。”
“国家对农村消费品市场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和重视,最新报道家电下乡合格率在90%以上,”朱雪芹代表是一名农民工代表,她告诉记者,“但是同样不容忽视的是,许多劣质产品都将农村作为倾销的重点地区,加上许多农民没有买东西看生产日期、索取发票的习惯,更容易权益受损。”
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巨头的价格欺诈事件,也引起了广大代表的关注。“‘价签戏法’之所以盛行,最主要的原因是违规成本低,‘边际收益’大。”广州市律协名誉会长陈舒代表分析说,消费者发现“价签欺诈”后维权的时间和机会成本都很高,因此许多消费者都选择了吃哑巴亏。即使是面临国家有关部门“5倍罚款”或“最高50万元的罚款”,对这些跨国巨头而言也是微乎其微,而且“价签欺诈”行为被发现本身就是个小概率事件。
让消费维权不再难、少点烦
“虽然国家不断畅通维权渠道,但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对于较小金额的权益受损通常采取‘算了’的做法,以免付出更多的精力、时间成本。”王恩多代表说。
东华大学教授严诚忠代表曾经担任过上海市消费者协会的常务理事,他表示:“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投诉和询问接待工作,但是确实还存在服务不到位等情况,例如当消费者投诉咨询的时候可能只有声讯电话而无人工接听,再如当消费者前往厂家维权的时候如果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陪同,那么效果就往往会有很大不同,但是现在却苦于人手不足无法做到。”
广东汕尾市政协副主席李秉记代表认为,消费者维权困难还与程序复杂有关。“现在一般消费者都知道可以自行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工商物价部门投诉,但现实中消费者往往是救助无门,对监管部门权责划分以及对不同类型侵权行为的维权途径缺乏明晰的规定,更缺乏对消费者的宣传。”他建议,相关部门可就此建立一个联动机制,从快解决消费者遇到的各类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