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三部门联发通知:将对钢铁项目进行一次性清理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4日 双击滚屏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通知,将对钢铁项目进行一次性清理,主要包括产能总体情况,项目核准情况,项目用地情况,以及项目节能环保等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

  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钢铁项目进行一次性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目的

  为“十二五”钢铁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第一手资料,为钢铁产业宏观调控、能耗和环保指标分配、资源和土地配给、企业融资、差别电价、联合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等政策的制订提供重要依据。

  二、清理范围

  根据国办发〔2010〕34号文件精神,此次项目清理的范围为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含在建和已建成)的钢铁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的铁矿开发项目和钢铁生产项目)。

  三、清理内容

  此次钢铁项目的清理内容,主要包括产能总体情况,项目核准情况,项目用地情况,以及项目节能环保等情况。

  四、清理方式

  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牵头,对辖区内现有钢铁企业总体情况和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的钢铁项目(包括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和未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全部钢铁项目)进行清理,并填写钢铁产能情况表,达到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的钢铁项目填写钢铁项目基本情况表,其中具备完整“炼铁—炼钢—热轧”或“电炉—热轧”流程的综合项目要填写钢铁综合项目情况表,清理结果报告和附表(附光盘)于12月31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

  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如实填报,严禁瞒报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涉及的项目将取消下一步整顿核准资格,所涉及地区“十二五”产业布局将实行“区域限批”。

  五、清理结果处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钢铁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处理意见》,对各省上报的钢铁项目清理结果,进行分类处理,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上一篇:美推第二轮定量宽松 全球货币政策冰火两重天
下一篇:北京市交通委回应“不拍卖牌照限车”:从未作此表态
点击排行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重要通知]关于参加“2008国际经济合作大会暨中外
[青海银行]青海银行简介
[政策文件]小企业六项机制
最新更新
[发改委]10月末重点用户煤炭库存保持正常
[发改委]9月份以来国际煤炭市场两大板块走势出现
[政策法规]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办法
[政策法规]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
[政策法规]关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有
[政策法规]关于调整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及有
[财经新闻]广交会议价困局倒逼“中国制造”转型 压
[财经新闻]冬季电荒频现 大量富余电量窝在西北出不
[财经新闻]米高梅帝国倒掉 终结好莱坞神话
[财经新闻]创业板公司股东累计套现逾9亿元
[财经新闻]创业板大宗交易频现打折甩卖 股东减持套
[财经新闻]发改委明确身份证号查询收费标准 最低5
[财经新闻]工信部公安部介入腾讯360纠纷 双方或达
[财经新闻]央行专家论美联储出台二次量化宽松政策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