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即将迎来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各地机关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
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 视频:部分驻京机构称对撤销说法并未知情
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部分驻京机构称未接到将被撤销的通知
涉及数千家驻京办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或办事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而高层信息显示,此次方案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也就是说,将有数千家“保留”之外的驻京办面临被撤销的命运,时限是“6个月内完成”,届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说:“被撤销的驻京办,不能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审批编制、核拨经费。一旦违反规定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表示,很多县级的驻京办变成了接待站,背离了驻京办应有的主要职能。“由于县级单位的工作协调关系,主要集中在地市一级和省一级,其与中央各部委之间直接发生的关系并不多。让它们在6个月内撤销,应该说时间还是很宽裕的。”
职能归位公共服务
在受访专家看来,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驻京办在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首都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存在驻京办机构设置过多过滥、职能定位不准确、公务接待不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种种问题。如何让驻京办回归应有的职能,是此次改革的又一重点。
“保留的省级、地市级政府驻京办应尽快进行职能转型,在为地方经济发展、为当地群众公共服务、流动党员管理、首都社会稳定维护、承办地方和中央部署任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说。
按照新方案要求,驻京办的主要职能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一是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三是配合北京市政府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工作;四是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努力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五是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
后三点职能尤其引人注目。近年来,一些驻京办挂上了“群众工作办公室”的牌子,在工作重心上作了一定的倾斜。数千家驻京办撤销后,原来已经承载的这部分职能,将由哪些渠道和机制加以消化,仍然值得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