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起点中文网上刊载的热门小说《斗破苍穹》通过百度文库可以搜索到众多盗版链接(11月24日摄)。 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周宾卿表示,百度所谓的“资料分享”是利用互联网管理中的“避风港规则”,根据这一规则,百度在没有被告知侵权的情况下,不删除作品也不能被视为侵权。利用这一规则,百度总是回应说,通过文库投诉中心反馈情况,百度会在48小时以内迅速核实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周宾卿认为,百度文库的情况不适用于互联网法规中的避风港规则。因为百度文库对作品实施了分类等编辑加工行为,因而它承担了内容提供商的角色,需要对内容产品负法律责任。并且,百度文库页面上发布广告,百度文库并不是一个“文档分享平台”,而是商业经营平台。根据法律规定,不能拿未经授权的作品来盈利,否则就属侵权行为。
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陈乃蔚教授也认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等国际法律公约,未经著作人许可,提供网络平台供他人上传、阅读、下载,无论是网络平台提供者还是上传者,都涉嫌侵权。
“如果所有的书都可以免费阅读,那么长久下去,必将无书可读。”作家们在声讨书中呼吁,停止这种“杀鸡取卵”式的免费分享资料模式。
利益严重倾斜 公众意识淡薄
“此次作家们与百度的侵权纠纷,实质是利益争夺。”业内相关人士表示。
据江西高校出版社发行部邵碧玉透露,百度文库的文档免费分享模式严重影响到出版商、作家的切身利益。以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苏共亡党十年祭》为例,这本定价22元的书,截止到3月26日,已在百度文库上被浏览1591次,下载393次。“这给出版社带来的市场损失折半算也在10万元左右,且还未把电子版权转让款计算在内。这还只是普通书籍的市场损失,畅销书的损失比这不知要大多少。”
此前,盛大文学CEO侯小强也曾表示,百度盗版给盛大带来的损失一年超过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