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3月30日电(新华社记者吕雪莉 通讯员黄钧钧 吴锦)近年来,警车和涉案车辆的管理使用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违规使用警车、涉案车辆管理混乱等问题,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权益,破坏了警民关系的和谐。为此,根据公安部有关工作部署,青海省公安厅将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
题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六大重点:一是对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警车将责令相关单位限期依法补办车辆落户手续,对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警车而又不能补办落户手续的车辆,则坚决予以收回;二是对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以及违规安装警用标志、警报器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对伪造、变更警牌以及将警车、警牌转借他人的,责令其上交销毁并限期追回、整改;四是对使用拼装已报废警车的,将坚决予以拆解、报废;五是违规停放、不服从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警车私用等问题,责令其单位查摆剖析,及时整改纠正。六是对在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必须要依法及时退还车辆所有人;对属于涉案车辆应当扣留的,要按规定依法办理扣押手续。
据悉,青海省公安厅已成立了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工作阶段、工作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省厅警务督察总队及交通警察总队还将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警车号牌统一换发工作进行调研摸底。并向社会公布了5部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省公安厅共组织了7个督察组在全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活动。共检查警车、公安专段号牌车辆495辆,暂扣违规车辆4辆、警用号牌10副、警灯20个,纠正违法行为9起。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的开展,进一步提高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履行职责,将强有力的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及时发现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彻底消除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中的隐患漏洞,树立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