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兑现为民承诺。记者12月16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2010年,我省如期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对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至此,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户数达到15.31万户。
随着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更多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梦想加快实现。2007年,我省对无自有住房和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实施了住房保障。2008年,将保障范围覆盖到全省城镇所有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2009年,我省基本实现对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2010年初,我省明确提出对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一年来,紧紧围绕规划建设目标,我省积极争取国家住房保障资金,落实相关政策,促成了多方面相结合的住房保障资金筹措机制。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狠抓2008年、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动态跟踪,提高建设项目的竣工率、入住率的同时,通过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加大廉租房及棚户区改造,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贴发放,努力使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初步谋划,到2015年我省将实现对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作者:张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