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该省完善土地储备机制,改变省重点基础设施投资由政府“埋单”现状。对于开发成熟、具备出让条件或需要变现的土地,由各级储备中心根据制订储备土地供应方案报政府批准后,依法划拨或者通过土地交易市场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据了解,青海省自2006年开始全面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三年来在土地储备收购、储备、开发等各个环节中,积极努力,建立防腐机制,实行具体措施,如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以及收购土地业务程序和有关工作流程,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的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在土地储备的各个环节上,采取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全社会监督的方式。力争使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经过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2006年至2008年,青海省国有土地储备收益基金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共计2720.86万元。其中2006年为478.45万元,2007年为1346.65万元,2008年为895.76万元。2008年,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达1480.925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6.618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55.774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150.3449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23.3367公顷,其他用地984.8515公顷。截至2009年年底,青海省政府共储备土地326.3872公顷,其中依法收回169.02公顷、收购29.2695公顷、优先购买0.8731公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41.3129公顷、其他用地85.9117公顷。年度储备土地供应面积达135.616公顷,土地价款为55169.5788万元。(王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