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辛亥革命的伟大意义,全面回顾了辛亥革命100年来中国人民百折不挠、顽强拼搏的奋斗历程,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进一步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完全统一的殷切希望。特别是讲话提出,高举“三个伟大旗帜”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重要指针。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和发扬辛亥革命精神,进一步凝聚全省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积极力量。
会议要求,继承和发扬辛亥革命精神,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快推动科学发展。中国共产党人作为孙中山先生开创的革命事业最坚定的支持者、最亲密的合作者、最忠实的继承者,不断实现和发展了孙中山先生和辛亥革命先驱的伟大抱负,建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壮丽史诗,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今天,纪念辛亥革命,就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伟大事业。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紧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全省“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着力推动“四个发展”, 奋力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开创新青海建设新局面。
会议强调,继承和发扬辛亥革命精神,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动员和凝聚全民族为振兴中华而奋斗的强大精神动力。青海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省份,尤其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寺院”建设,积极营造社会和谐、群众和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和谐青海、人人共建,青海和谐、人人受益”的理念,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新青海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会议指出,继承和发扬辛亥革命精神,必须坚定不移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当前,全省正处在新青海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扎根人民、代表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做决策、提措施。要继续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的思路,全力实施十大民生工程,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向最为关键、最为紧迫的民生领域,着力解决好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保、扶贫等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重大民生问题。要通过不懈努力,让青海与全国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让全省人民与全国人民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各族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会议还听取了全省教育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去年全省教育大会召开后,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等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制定规划,实施项目,推进改革,全省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快速发展态势,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当前,要提高认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形成教育优先发展的浓厚氛围,不断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抓住重点,在全面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纲要》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工作,突破教育工作的难点问题,不断开创全省教育工作新局面。要狠抓落实,建立行之有效的督查考核机制,将贯彻落实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务求取得教育改革发展成效。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努力在教育改革发展上打造新亮点、迈出新步伐,奋力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教育科学发展的成功之路。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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