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为期8天的全省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圆满结束,这次培训班是省高级法院党组为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所作出的工作部署,也是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人民法庭法官的司法能力所采取的重要举措。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出席结业典礼并作重要讲话。
董开军指出,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担负着大量民事、经济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审理任务,同时还承担着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法治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人民法庭庭长要深刻的认识人民法庭所肩负的任务、职责,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身处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优势,通过努力工作,强化基层司法职能,确保基层人民法庭真正成为保一方平安,促进和谐稳定的第一道牢固防线。
董开军要求,要切实把人民法庭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或减压阀,肩负起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通过及时审理各类案件,确保社会稳定。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确定的“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根本要求和行动指南。在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的基础之上,充分发挥直接面对群众的优势,做好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护民的工作。要通过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董开军强调,要注重培养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强化基层法官的素质和作风建设。一要在增强能力、提升效能上下功夫求实效。要按照王胜俊院长的要求,着力增强人民法庭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精髓的能力,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效能。人民法庭的法官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社会实践中了解社情民意,培养群众意识,增长知识才干,提高司法能力。二要在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上下功夫求实效。基层人民法庭直接面对的是人民群众,其作风和形象直接关系整个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因此,要切实做到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在司法廉洁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松懈,必须警钟长鸣,从严治警,确保零违纪。
董开军要求,玉树发生地震灾害后,全省法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省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已告一段落,恢复重建工作已拉开序幕。希望大家回去后投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作者:张慧宁 严万全 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