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严明纪律,省纪委、省监察厅12月29日发出《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就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节日廉政文化宣传活动,营造廉洁过年过节的浓厚氛围。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教育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政策、法律和纪律观念,恪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奢侈之风。严禁以各种名义收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交易等形式收送财物。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互送礼品;不准用公款游山玩水和进行娱乐消费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乱摊派、乱收费;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剪彩。领导干部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严禁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作风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对检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更好地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对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监督,"两节"期间,省纪委、监察厅特设立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13709727036 13709727130
通讯地址:西宁市七一路346号青海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邮政编码:810000)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