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发展,炫目的电子屏、亮光光的玻璃面墙体……光污染已成为继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之后又一危害公众健康的污染源。正是考虑到这一新情况,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同西宁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起草的《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中首次提到了光污染治理,这预示着西宁市将来有望实现光污染法制化管理。目前,这一条例正在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一直以来,光污染治理在我省是一个空白。据西宁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光污染的“制造者”主要是玻璃幕墙、抛光金属板、照明灯、电子大屏幕等建筑附属物。“作为一种新的污染源,光线到底有多严重的危害性,也没有具体的数字指标。如果将光污染列入建设项目的实际环评中,由于缺乏标准和技术支持,环保部门现在还无法操作。”
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管理部门执法难问题也就较为突出。据西宁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因为相关环保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有关光污染投诉的处理办法,所以“执法无据”。目前,西宁市出现的光污染问题,由于管辖权利与范围不同,建设、城管、环保等部门执法难度较大。如果确实给市民生活带来实质性危害,一般只能建议投诉人通过民事法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晓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