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全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已启动,行动将争取在年底实现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率60%以上,集中力量为全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铺路。力争到2012年,在全省已建工会的企业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全覆盖。
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省总工会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在对象上,突出解决一线职工工资问题;在内容上,把工资水平、奖金分配、福利补贴作为协商重点;在形式上,通过“百日要约”行动,推动所有企业依法、适时、有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小型企业比较集中或同行业相对集中的,通过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形式,对规模较小、不能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进行有效覆盖,逐渐形成政府主导、工会推动、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全省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都要参加“百日要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其要约的重点内容包括: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企业(行业)的劳动定额、单价;职工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试用期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期满后的生活费标准;职工加班加点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节育手术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工作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和解除的程序、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待遇有关的其他事项。
目前,我省共建立工会组织9924个,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企业为666家,覆盖职工57843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87人。(作者:张海虎 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