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扶贫开发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等5部门的要求,我省根据实际,决定今年在大通、湟中、平安、乐都、民和、化隆、循化、尖扎、达日、甘德、玉树、杂多、治多、囊谦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扩大“两项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泽库县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好扶持项目。
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对低收入以下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对低收入以下符合扶贫标准具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扶贫项目带动,实现增收脱贫,做到应扶尽扶;通过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和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动态进退。进一步提高扶贫对象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
试点工作期间,试点县要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经办人员,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乡(镇)、村两级要全力以赴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扶贫志愿者的作用。各级要积极开展有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作者:孙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