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副省长张光荣在省政府办公厅、西宁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西宁市湟中县国寺营村、尚什加村,湟源县下脖项村、小高陵村,检查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
每到一处,张光荣都仔细查看了解农村住房建设进展情况,详细询问村庄规划、水电路配套设施、建筑造价、材料采购、政府补助政策落实以及农民收入等情况,并对扎实有效推进农村住房建设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张光荣强调,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是“十二五”期间我省重点实施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举措和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重要措施,对于基本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把好事办好。一是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没有规划不开工建设这一基本原则。规划既要体现村庄的现状、特色,又要具有前瞻性,考虑长远发展。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旧村改造为主,防止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二是注重突出村庄特色,尊崇重视自然山水、地质地貌、民俗文化,深入挖掘,精心做好民居设计工作,着力打造村庄特色和风格,做到一村一景、格调一致,使村庄布局错落有致、特色突出。三是发挥政府作用,合理引导群众的消费理念,依据收入水平量力而行建设住房,组织开展建筑材料统一采购,降低建筑造价,动员干部包村入户、群众投工投劳,帮扶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各地要发挥主体作用,服从“百村示范”和“百企联百村”建设大局,所有涉农资金都要整合使用,有效促进各个项目的衔接和实施,真正把农村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水电路配套等项目体现在规划中、整体推进。同时,要认真落实信贷政策,充分利用好政府贴息贷款、小额贷款担保等信用平台,加强服务,支持农民加快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