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青海银监局依法履行银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监管引领服务功能,多措并举,支持青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指导促投放,全力支持青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银监会监管政策,加强信贷投放窗口指导,要求银行业机构多方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差别化的信贷优惠支持政策,加大对青海经济发展的投入力度。
集中精力调结构,有力促进青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引导银行业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提升信贷质量,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大对三农经济、中小企业和消费等薄弱领域的信贷支持,以信贷结构优化促进青海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2010年末,我省制造、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四个行业新增贷款307.18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72.37%。经济薄弱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也明显增强,小企业、涉农贷款分别新增48.95亿元、184.11亿元,增长35.16%、40.27%,有效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较好地满足了“三农”发展的需要。个人消费贷款新增16.84亿元,增长43.2%,促进了消费品市场日趋活跃。
突出重点促改革,完善青海经济发展的融资体系。针对我省发展投融资主体不足的实际,着力完善青海银行业组织机构体系,积极引进大型商业银行在青海设立分支机构,交通银行进驻青海。批准青海银行玉树分行、海南分行和建设银行玉树支行开业,中国银行德令哈市支行筹建,丰富了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的银行业机构种类,提升了金融服务功能。针对青海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实力弱、竞争力不强的实际,督促青海银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第三次增资扩股,使各项监管指标趋好,公司治理更加科学。采取贴近监管、辅导引领等措施,指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发展壮大。推进以股份制为主导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西宁市、共和县农村信用联社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改制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共和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为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开了好头。
全力以赴抗灾害,为玉树灾后恢复重建提供金融支持。玉树“4·14 ”地震发生后,青海银监局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银行业机构根据灾后重建需求,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建立多层次银、政、企对接机制;加强向总行的汇报,争取信贷规模,用好用活扶持及优惠政策,为灾后重建提供配套信贷支持;强化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受灾群众和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加大灾后重建支持力度;开启信贷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目前,各银行业机构已向玉树灾区投放各类贷款23.58亿元。
持之以恒防风险,为我省经济发展营造安全金融环境。突出抓好信贷风险和案件风险等重点风险管控,提升青海银行业的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全省银行业较好发展。2010年,全省银行业机构未发生重特大银行案件、安全事故,法人银行业机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指标大幅度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 (青海银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