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起,西宁市废止了《西宁市城市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9项政府规章,并着手修改《西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西宁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组织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全面清理市政府现行有效的71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根据各区县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清理初审意见,又广泛征求各部门、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经过多次研究和深入讨论,最终对现行有效的71项市政府规章提出了清理意见。其中,《西宁市城市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西宁市乳类卫生管理办法》等9项政府规章因存在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而废止;《西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西宁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办法》《西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需按实际做相应修改。另外,西宁市四区三县一级政府共废止85份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或者予以修改重新公布50份,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将在各级政府的门户网站公布。 (作者: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