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青海4月16日电(记者 李维 通讯员 马兰花)近日,记者在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采访中了解到,该院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尝试推行了“检调对接”的刑事和解制度;尝试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通过开展量刑建议试点工作,促进公诉改革工作的深入,提升公诉水平和办案质量。
推行“检调对接”的刑事和解制度,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以“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促进和谐”为目标,围绕检察职能,确保刑事和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该院探索将人民调解工作引入到检察工作中,制定了《关于刑事和解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和《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实行办法(试行)》。“检调对接”,严格把握“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坚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悔罪表现、被害人和加害人自愿和解为前提,认真审核刑事和解协议的公平、公正性、可行性、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性,确保刑事和解协议的公平合理性。一是按照规定的刑事和解案件的适用范围来确定适用检调对接的案件,严格执行审查、审批程序。二是引入人民调解机制,根据当事人申请,实行人民调解,通过人民调解促进矛盾化解,使案件处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附条件不起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该院严格按照《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实行办法(试行)》等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审查案件,确保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于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标准的案件,应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人民调解,在被害人表示谅解的情况下,促成双方刑事和解。按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相关规定,委托社会调查员对被调查人的社会品行进行调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品行情况和社会调查员的意见建议,经检委会讨论,确定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考察期限。
目前,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共4件15人,已有2件5人社会考察期满,该5人在考察期内真诚悔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和考察,每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一次,每月以书面形式向该院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一次,每月完成学法心得一篇,且在考察期内均未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和其他严重不良表现,最终该院对5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实行附条件不起诉,既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又依法有效地惩治了被不起诉人,缓和、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一定程度上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减少了社会对抗和社会矛盾,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提升公诉水平
2010年,该院对提起公诉的162件246人提出了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到93%以上。该院把量刑建议作为公诉工作岗位练兵的主要内容,以公诉工作的改革来推动院公诉水平上台阶。一是坚持工作标准不降低,做到“四个务必”。第一是量刑建议证据的收集、审查务必要全。第二是量刑建议的幅度务必要小。第三是量刑建议的质量把关务必要严。第四是量刑建议的准备工作务必要细。二是实行听庭机制,促进公诉工作水平的提高。以主管检察长、主诉检察官听庭为主,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听庭。同时,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公诉工作改革的内容和量刑建议适用的要求。三是坚持对照总结,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
量刑建议的实践,提高了息诉服判率,有效地提升了公诉水平和案件质量,实现了“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了公诉职能,提高了公诉人素质。二是强化了审判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三是强化了审判抗辩性,提高了判决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