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期介绍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职工的支取方式。
●流程:
1.职工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对账,填写“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并盖章;
2.职工(单位)持相关证明及填写好的表格到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中心审批通过后打印《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盖章;
4.职工(单位)持《申请书》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所需资料:除填写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携带身份证(如委托代办,则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除了售房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还需提供:
①购买商品房: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
②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书、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过户契约发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
①在西宁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当期还款明细;
②其他中心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住房借款合同、近期还款明细、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书》或房屋买卖契约书等二手房相关证明材料)。
3.离休、退休需提供:
①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
②个人账号、开户银行。
●住房公积金支取地点:黄河路23号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服务厅。
注意:
①如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⑤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132418 语音查询:16887168 (保嵘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