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经济委员会组织我省食品工业生产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2012年我省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上,全省40多家食品工业企业签订了《青海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做出诚信承诺:保障食品安全、诚信守法经营,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进一步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我省于2011年启动全省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并选择了乳制品、牛羊肉等行业中基础较好的15家生产企业作为先行试点企业,并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中推广诚信体系建设。此次,省经委组织青海互助青稞酒集团公司、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0余家食品工业生产企业对社会做出公开诚信承诺。
企业承诺:要遵守诚信法规,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的规范和标准,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赚昧心钱,要坚持诚信经营,信守合同,诚信交易,公平竞争;要诚实地发布生产经营信息,真实地宣传产品的品质和质量,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要严格诚信管理,建立从原料收购、辅料添加、运输仓储到生产加工、检验检测的规章制度,把诚信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要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保证不合格原辅料不进厂,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主动履行召回责任。同时,他们还承诺,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和评判,真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让政府和社会放心。(作者:张海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