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副省长邓本太强调,今年林改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林改百县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确保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邓本太在讲话中说,自2007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制定试点方案、开展30个村试点到全省推广,截至2010年底,共完成确权勘界1470.5万亩,占计划的233.4%;申请林权登记1159.9万亩,占计划的184.1%;核发林权证913.3万亩,占计划的144.9%;共签订林地承包合同4.9万份,完成合同制管护国家级公益林1154.2万亩。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推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邓本太要求,全省林改工作要紧紧围绕明晰产权、勘界发证、明确责任三大任务,建立健全管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高原现代林业发展。确保完成3500万亩主体改革任务,达到总任务量的80%以上。
邓本太强调,林改工作要完成既定目标,重点要抓好村民民主决策,因地制宜明晰产权,走好民主程序,行使民主决策,采取什么方式,要由群众自己决定。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以家庭承包方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补充;严格执行改革程序,规范有序推进林改,使改革结果让绝大多数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落实改革配套政策,增强管护造林能力。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政策和造林申报奖补政策是我省当前林改最重要的两项配套政策,各地一定要在明晰宜林地使用权的基础上积极落实造林申报奖补政策;加强相关政策研究,探索林业发展机制;妥善解决各类纠纷,维护农村牧区稳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合力推进林改。
会上,省林业厅通报了2010年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并安排部署了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任务。(作者:罗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