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全省新农保试点经验交流暨重点扩面工作会上了解到,继西宁市湟源县、海北州门源县、黄南州尖扎县、海东地区平安县等8个县成为新农保试点后,今年我省6个藏族自治州30个县(市、行委)纳入国家2010年扩大藏区新农保试点范围。
据了解,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将我省6个藏族自治县30个县(市、行委)列入2010年新农保试点重点扩面范围。试点工作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新农保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办法,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缴费标准按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设定,由农牧民自愿选择缴费,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30元至50元的缴费补贴,对重度残疾人按100元的标准给予全额代缴,农牧民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我省一直将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发展民生事业的重大惠民工程来抓,通过政策宣传吸引农牧民参保,保障资金到位,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等工作,使目前全省8个试点县参保农牧民达22.62万人,占应参保农牧民人数的56%。其中,参保缴费17.90万人,累计缴费2518.74万元。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4.72万人,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1769.26万元。(作者: 荣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