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月8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审议通过《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送审稿)》。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群众工作历来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加强党的群众工作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青海正处在经济加速发展、产业加快转型的关键阶段,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提出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力推动“四个发展”的明确要求。如何更好地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贯彻落实好省委全委会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赋予全省各级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要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为推动我省“四个发展”、完成“三大历史任务”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必须围绕中心、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工会建设,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各级工会组织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工会组织要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中建功立业。要依法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包括非公“两新组织”中建立工会组织,努力实现全覆盖。要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的各项制度,激发工作活力,切实发挥好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要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引导职工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进一步重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切实把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支持工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工会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积极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切实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敢于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职工群众拥护信赖的优秀干部,选配充实到工会领导岗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工会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交流工作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秀、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