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沈何出席会议并讲话。
沈何要求,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建设,在充实基层力量、夯实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层工作等方面狠下功夫;要建立完善青少年诉求反映机制,主动收集青少年意愿,倾听青少年的愿望和呼声,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引导青少年以理性、合法、有序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要以净化互联网、手机媒体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和技术等多种手段,深入推进网络、网吧、荧屏、声频视频净化工作;要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强化监护、学习辅导和就业培训等措施,改变“失学、失业、失管”状态。
沈何强调,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深刻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突出实效,每一成员单位围绕自己工作职责、分工,突出抓好一两件事,采取针对性很强的措施,实实在在抓出效果;要加强协调指导,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团省委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主动承担、勇于担当,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支持配合团省委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