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青海省卫生事业继续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卫生资源总量快速增长,到2009年底,全省卫生总费用达到56.4亿元,较2005年增长2.7倍;农牧区卫生资源占全省卫生资源总量的比例由20%提高到38%;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所占比重由27%提高到46%,而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则由60%下降到33%。预计到2010年底,全省人均期望寿命可达72岁,较2005年增长1.66岁;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将分别下降到16‰和46/10万。
据悉,从2009年起,青海省三年投入104亿元,全面启动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参合农牧民筹资标准由2005年的50元提高到目前的150元,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启动了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农牧民群众抵御大病经济风险的能力稳步增强,因病致贫返贫比例由2005年的46%下降到24.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全省77%的县、66.8%的乡镇卫生院、10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五年来,累计投入4亿元,改扩建一批省级医疗机构综合大楼;累计筹资9.7亿元,为农牧民健康办成50件实事,改扩建州、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246所(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9所,改造乡镇卫生院387所;为39所县医院和青南、环湖地区156所乡镇卫生院配备了流动卫生服务车;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3848个,全省标准化村卫生室比例达92%;大幅度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其中农村每年每人由600元提高到5000元,牧区由1000元提高到6000元;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显著改善,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农牧民群众距离最近医疗点1公里内的比例达75%,有84%的农牧民首诊在村卫生室,城市居民距离最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公里内的距离达89%,有78%的居民首诊选择社区,广大农牧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及时转诊”和城市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夙愿正在变成现实。
“十一五”期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迈出实质性步伐。各级政府为城乡居民提供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免费享有国家规定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以县为单位由2005年的97.8%提高到98.3%,以县为单位孕产妇保健管理率由2005年的72%提高到88%,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由71%提高到8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05年的76%提高到93%,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通过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省传染病死亡率逐年下降,以社区为基础的重点人群慢性病干预策略实施率达62%。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2个、国家级卫生城镇1个、省级卫生城市3个、卫生城镇26个、卫生村89个、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6%,城乡卫生面貌进一步改善。
同时,全省医学科技不断创新进步,人才培养步伐明显加快,中藏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民族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卫生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保障,卫生交流与合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作者:何君 王心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