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政银企沟通、交流和合作,推动我省金融业更好更快发展,4月28日,青海省金融业协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出席会议并为青海省金融业协会揭牌。
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青海省金融业协会章程》及相关管理办法,选出了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向省金融业协会颁发了协会证书。
省金融业协会第一任会长贾国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协会将紧密围绕全省金融工作的中心任务,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政策,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努力促进会员单位的共同进步与不断发展,为青海金融运行提供一个业务联络、信息沟通、经验交流的平台,搭建机构建设和人才发展的桥梁。通过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通过参与重大事项和典型性调查分析,积极探讨、研究和总结金融改革创新经验,为促进青海金融业健康、平稳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省金融办对协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发挥“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四大职能,积极引导、协助会员单位强化自我约束,不断增强防范风险意识,维护共同权益。二是拓宽信息渠道,加强横向联系,加强各协会间的相互交流,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企业。三是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金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在人才培训、信息交流、理论研究等方面,与省内外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加强联系,积极探讨青海金融业发展趋势,努力实现共同进步与创新。(作者: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