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机动车更新交易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近日,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启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部分符合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11000元或18000元人民币的补贴资金。
一、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等于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每辆补贴11000元。
二、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的城市公交车,每辆补贴18000元。
三、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不包含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每辆补贴18000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凭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商务部门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此外,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车主,及时前往各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补贴资金申请手续。 (作者:芦舜)